托运单(Booking Note,B/N)有的地方称为“下货纸”,是托运 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 物托运的单据。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 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一)托运单
托运单(Booking Note,B/N)有的地方称为“下货纸”,是托运
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
物托运的单据。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
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二)装货单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是接受了托运人装运申请的船舶
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
单既可作为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主要
单据之一。
(三)收货单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
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国一些主要港口
的做法是,将它们制成联单,一次制单,既可减少工作量,又可减少
差错。
(四)装货清单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
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
单汇总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
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
单据。
(五)提货单
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又称小提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
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发放小提单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正本提单为合法持有人持有。
(2)当发生溢短残情况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获得相
应的签证。(3)运费未付的,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有关费用后再发放小提
单。
(六)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
的要求,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的货物收据,以证明已收到提单
上 所 列 明 的 货 物 。 提 单 是 一 种 货 物 所 有 权 凭 证 ( Document of
Title),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持有人可据以
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
前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