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运输的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赁和包运租船四种。
租船运输的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赁和包运租船四种。
(一)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Trip Charter)又称“程租船”或
“承租”,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在
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单向或往返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用以运输指定
货物的租船运输方式。它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最普遍的一种租船方
式。
1.航次租船分类
航次租船分类如图1-1所示。
2.适用范围
航次租船适用于国际现货交易市场货场的运输。
3.特点
(1)船东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伙食
费等相关费用;承租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2)承租人向船东支付运费(Freight),运费可按每吨费率计
收或采用包干总运费方式计收。
(3)船东负责营运工作,除装卸费用可协商外,其他的营运费用
由船东负担。
(4)在租船合同中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用由船东或承租人负担。
(5)船东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
(6)租船合同中订明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Laytime)、
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滞期及相关规定:若装卸时间超过规定天数,
承租人要支付滞期费;反之,船东则要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双方也
可以同意按港口习惯卸率(Customary Quick Dispatch,CQD)履行合
同,即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按港口习惯装卸速度履行合同,由船东承担
时间风险。